b82.com关于开展2018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2018-03-06
各市邮政管理局、各快递企业: 为切实做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工作,依据《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邮政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等规定,现就2018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及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范围 凡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取得国家邮政局和省邮政管理局核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国邮2010XXXXA/C至国邮2017XXXXA/C或苏邮2010XXXXB至苏邮2017XXXXB),并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均应参加2018年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相关企业信息可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 二、年度报告的材料 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登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系统(http://kdjyxk.spb.gov.cn/companyLogin.jsp),在系统内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情况表; (二)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 (三)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 (四)加盟、代理企业列表; (五)材料清单(请在材料清单的模板下载处下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书,填写后打印,或在右上角使用预览打印功能打印,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年度报告办理指南请登陆b82.com官方网站(http://www.tuohuacd.com/),在首页-行政许可-快递业务办理指南内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材料。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各企业应认真填写资料,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所有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提交年度报告书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次年度报告书中填写的企业名称、经营品牌、许可证信息(含许可证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发证机关、经营范围、经营地域、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工商注册机关、注册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企业类型、企业组织身份、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有无自有独立网站、许可证变更情况、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受到奖励情况将对外公示,请企业填写时务必认真核对信息。 (四)因本年度快递业务许可年度报告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发生变化,无法自行操作的企业可携带快递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公章到邮政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五)请各市邮政管理局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快递业务许可年度报告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碧扬,联系电话: 67952522,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298号5楼。 b82.com 2018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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